
1.在学校党委领导下,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理论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,拟定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相关工作方案和规划,向学校党委请示报告统一战线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;建立健全学校统一战线工作机制,完善相关工作制度。
2.统筹协调指导全校统战工作,组织协调开展日常督促检查。
3.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党外代表人士培养、选拔、推荐工作,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任职的工作。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、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,密切与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联系,为他们在履职尽责、社会发展中做好服务工作。
4.联系民主党派,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,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、发挥作用,支持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。
5.牵头协调党外知识分子工作,做好党外知识分子、欧美同学会成员思想政治工作,重点做好有影响、有代表性的党外知识分子、欧美同学会凝聚、引导、服务等工作。
6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,落实中央、省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,会同学院、相关部门做好学校民族宗教工作。
7.协调学校知联会、留联会、侨联开展统一战线工作。
8.开展新时期高校统战理论、民族宗教理论、政策研究,在统一战线工作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做好统一战线调研、宣传及信息工作。
9.做好统一战线成员和统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。
10.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。